发布时间: 2025-08-21 15:58 来源: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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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高新区经科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乐山市科技赋能“241”现代工业产业体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发布2025年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现将揭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要求
(一)揭榜单位要求。
1.牵头揭榜单位应是注册地在乐山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鼓励企业牵头揭榜;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应联合企业共同揭榜。联合揭榜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及知识产权分配权益。
2.揭榜单位应对揭榜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4.申请经费与自筹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2,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5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5年7月末银行对账单、2025年7月末存款证明),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限申报1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4.项目参与人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二、揭榜流程
(一)身份获取。
牵头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乐山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leshan.kjfw.vip/),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揭榜。
(二)揭榜书填报。
项目揭榜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乐山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揭榜书(含预算申报书),并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揭榜书修改。
在规定的项目揭榜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牵头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揭榜书(预算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牵头单位审核。
牵头单位登录乐山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揭榜书和预算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五)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揭榜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出具项目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市科技局。不受理牵头单位直接报送。
三、揭榜时限
1.牵头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18时,乐山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8时自动关闭。
2.推荐单位系统推荐和报送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8时。
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22号科技大楼5楼5-3,联系人:赵敏0833-2443184。
四、其他要求
1.揭榜评审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揭榜方需准备15分钟PPT。项目揭榜书(含预算申报书)纸件在答辩评审时统一提交。
2.本批次项目执行期自2025年9月1日起。
五、揭榜咨询
(一)“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833-2443184,2443476。
(二)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0833-2446102。
附件:2025年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doc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