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7-14 19:00 来源: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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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教育局党组
关于“校园餐”问题机动巡察集中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6月5日,市委“校园餐”问题机动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机动巡察,2024年7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5年6月13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校园餐”机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的重要契机,认真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集中动员,直面问题、认真反思,始终坚持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2024年7月17日,市委“校园餐”机动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教育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全局上下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方案起草、日常管理、统筹协调、资料收集、台账建立等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凝聚起了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广泛共识。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5个方面具体问题的反馈意见,市教育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现象,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制定印发了《乐山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校园餐”机动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都一抓到底,每条意见建议都落实到位。
(三)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整改到位。在省教育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等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省市联合督查、县县交叉检查、校校个个自查的方式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明细、验收记录、出入库登记等情况深入“解剖麻雀”,认真对疑似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落实“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八条措施》《乐山市直属学校物业和市直属(管)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教育局党组履行“校园餐”管理督促指导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将“校园餐”巡察反馈问题纳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内容,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将“校园餐”暨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抓党建促发展”情况汇报及党建述职评议。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对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三是组织召开食堂管理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会,集中学习解读“校园餐”相关政策和文件,邀请相关部门持续抓好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和专项检查,规范食堂采购、收支和经营管理。四是畅通学校食品安全举报及投诉渠道,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
(二)学校履行“校园餐”管理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学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民主监督、公开公示等制度,按照规定和流程抓好食材采购工作落实。二是着力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定期开展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方可上岗,并与绩效挂钩。三是组织学生及家长对营养膳食进行满意度测评和实地调研,对菜品、菜谱进行优化调整,落实菜谱一周一公示。四是严格落实家长参与监督、试餐等制度,定期邀请家长代表进校监督食堂运营工作。
(三)招投标及合同执行存在较大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市级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降低采购风险。二是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内控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自查工作。三是督促学校开展采购法律、制度文件的分级分类学习培训。四是督促学校成立采购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采购流程和审核合同履行情况,杜绝出现超范围、超标准供货问题。
(四)挤占挪用师生伙食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八条措施》等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堂收支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切身利益。二是督促学校制定膳食经费管理细则,规范财务活动,对保安、保洁人员等按照标准缴费就餐,杜绝挤占挪用。三是科学分类建立学生和教师的食材采购出入库等台账,确保师生伙食费使用规范。
(五)食堂安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制度清单》,并组织管理与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二是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记录,规范食堂安全管理。三是督促学校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督促全市学校每学期组织开展2次以上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四是按照《中小学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相关要求,对食堂硬件进行升级改造,督促学校落实专人负责食堂卫生打扫、消毒等工作,确保环境干净卫生。五是在食堂烹饪、配餐等关键区域增加监控探头,实施明厨亮灶,打造智慧食堂,实现食堂全覆盖监控、全流程追溯。
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市教育局党组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恪尽职守、忠诚履责的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十个不得”刚性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校园餐”机动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抓实巡察整改见效后半篇文章,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始终坚持开门抓责任落实。始终坚持校长是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链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乐山市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持续开通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广泛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加大在网站平台发布、更新公告的力度,在更广泛领域设立投诉举报信箱,扩大张贴公告范围,切实提高师生的知晓度、参与度。
二是盯牢重点问题抓隐患整改。采取“现场看+专家讲”的方式,召开“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持续推动“在册”问题整改、自查自纠两项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工作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不等不拖,对照台账,即知即改,确保问题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防敷衍应对、弄虚作假和整改反弹等问题发生,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三是坚持常态长效抓成果转化。进一步研究完善食堂管理办法,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在建章立制和执行上下功夫,落实学校食堂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等要求,明晰支出流程,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资金支付审核等监督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借力修正、不断完善、全面提高的过程,构建更加透明、公正、规范、高效的学校食堂经营服务体系,努力把“校园餐”做成“放心餐”“营养餐”“幸福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2431758;电子邮箱:aqk2431758@163.com。
中共乐山市教育局党组
2025年7月10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