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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25 10:08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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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现对有关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
2025年4月15日,市交通运输局对某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某湖渡口未按要求每月开展演练。依据《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要求该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内容包括消防救生、人员疏散、设备操作等,并做好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
案例二
2025年4月17日,井研县交警大队在国道348线1723公里900米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某运输有限公司张某某存在车辆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井研县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给予张某某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案例三
2025年4月15日,峨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对某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依据《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峨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立即协调县内消防设施操作员,指导并负责消防控制室值班,并安排未持证人员及时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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